日前,甘肃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旨在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理论研究提供平台支撑,吸引和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凝聚和稳定高水平研究团队潜心研究和集智创新。
《工作指引》提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要整合甘肃省优势学科资源,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领域布局建设甘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形成若干个优势学科群。同时,要支持甘肃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整合科教资源,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领域联合打造高水平基础学科研究平台,支撑基础学科协调发展,形成有利于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大胆探索的管理制度。
《工作指引》明确,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托甘肃省法人单位建设,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要有一定规模的固定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原则上不能与建设运行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固定人员重复。
《工作指引》提出,省科技厅是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行政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支持研究中心相关政策,统筹建设布局,指导建设发展,培育建设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批准建设后,省科技厅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稳定支持,验收通过后落实省级创新平台奖补政策,并及时解决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在建设发展中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