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22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委托,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廷礼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胡焯、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及秘书长李德新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3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甘肃省公路条例(草案)》《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供用电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酒泉市、天水市、甘南州、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相关法规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决定任命有关人选情况的介绍。 李沛兴、张海波、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无极五注册网站_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9号) 《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保障和规范公众有效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众,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公众参与,是指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公众主动或者受邀参与表达立法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起草单位开展立法活动,以及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开展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公开、公正、便利和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 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第六条 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由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组织。 其他国家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做好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起草单位应当为公众参与立法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公开征求公众立法意见和建议的主要方式: (一)将法规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 (二)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征集法规草案建议文本; (三)通过媒体向公众征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四)组织公众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相关会议; (五)将法规草案发至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立法需求分析、社情民意调查,为地方立法提供量化论证和决策依据。 第八条 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的主要方式: (一)向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或者法规草案建议文本; (二)受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委托,提出法规草案建议文本; (三)通过信函、传真、电话、互联网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应邀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相关会议; (五)应邀旁听法规草案审议。 第九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征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发布与公众参与相关的立法信息。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起草单位公开征求公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的,应当发布与公众参与相关的立法信息。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众参与立法的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完整、准确,有利于公众有效参与。 第十一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书面征集等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立法事项,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可以商请政协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并形成立法建议。 第十三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注重发挥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顾问智库作用和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或者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应当召开由专家学者、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及其他公众参加的论证会。 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直接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或者公众对有关内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应当召开立法听证会。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教学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召开论证会或者其他形式的会议听取意见。 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可以根据立法工作实际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召开公众参与的座谈会等立法工作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参加人,并提供相关的立法参考资料。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召开公众参与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立法工作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应当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对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提交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审议的法规草案,提案人应当在草案说明中对公众参与的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机构应当在法规审议结果报告中对公众参与的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第十七条 公众认为正在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可以依法向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在立法后评估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专家学者参与。 第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激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公众予以表彰奖励。 公民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时,其所在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公民应邀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所支出的差旅费、误工费等费用,由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公众参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无极5平台_甘肃白银“火调工匠”:不放过每个细节 练就“火眼金睛”
近年来,甘肃白银消防发挥团结协作、传帮带的优势推动火调人才培养。(资料图) 娄渊焘 摄 中新网兰州12月1日电 (刘玉桃 娄渊焘)冬季,天干物燥,也进入火灾高发期,作为一名经验老到的火调员,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消防救援大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张宝平通过培训、网课等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火调”技能水平。他说,“火灾事故调查,不仅限于查明火灾原因,更要厘清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在调查中发现技术或设备缺陷、发现公众不良生活习惯等,从而提出整改意见,推动社会进步。” 从事消防工作11年的张宝平,大学时期学习火调事故调查课程时,便喜欢上研究火灾发生原因。“工作后我发现,真实的火灾现场,起火原因复杂多样,影响因素比较多,比如烧损痕迹被掩盖、现场二次破坏等,干扰因素有很多,需要我们仔细辨别,不放过一个细节,逐一排除,探究真相,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张宝平说。 图为火调人员在模拟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资料图) 娄渊焘 摄 多年来,张宝平通过参加大赛、培训、请教老一辈人、上网课等,提升自己的“实战”经验,同时,他也将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传授给新人。“面对环境恶劣、危机四伏的火灾现场,钢筋裸露的楼板、烟熏火燎的墙体、有害气体和细小的有毒颗粒,以及不可预知的坍塌风险,火调人员需要用细心与专业、责任与操守,拨开迷雾,破译火灾现场谜团。”他说。 近年来,甘肃省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重点培养、全面培养、分级培养、分批培养”思路,对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培养潜力的人员,列入重点培养名库,发挥团结协作、传帮带的优势推动火调人才梯次发展。进一步充实完善火灾调查装备,新购置便携式X光机、内窥镜、3D还原系统、无人机及火灾调查个人防护装备等火调装备共300余件,同时设置“模拟法庭”,全流程模拟受理、庭前准备、正式开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和闭庭等全要素的行政诉讼庭审现场,最大化还原行政诉讼真实情景,全面推动火调工作长远发展。 甘肃省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发智表示,对于火灾调查工作来说,人才培养更需要“精耕细作”,要扎根实际,主动与“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科学合理设计人才培养的目标,明确岗位所需的能力标准、培养路径,注重梯次配备、优化队伍结构,既注重专业技能、又注重综合素质,形成持续抓、不断线的人才培育模式。
无极5首页_甘肃省八部门发出倡议书——倡导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原标题:我省八部门发出倡议书—— 倡导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中国甘肃网12月8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共青团甘肃省委八部门共同发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的出行倡议书,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支持者。 倡议书号召大家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平安路、做守法人,共同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文明车,争当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知礼让行,对自己及他人负责,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行平安路,争当文明交通风尚的倡导者。守法出行,对社会负责,牢固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做守法人,争当文明交通秩序的支持者。大爱有行,对生命负责,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有序出行。
无极5平台_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
原标题: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举旗定向、总揽全局、气势磅礴、催人奋进,为党和国家事业树起了新的历史坐标,为我们奋进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近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紧扣法治建设专章重要论述,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突出“五个一”工作重点,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紧扣一个主题。就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全面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谢又生说,省司法厅将与省内部分高校加快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依托我省丰富的红色法治资源,加强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一体化贯彻。持续打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大阵地”,强化互动化宣传、沉浸式体验,提升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推动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健全宣传落实考核机制,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谢又生表示,聚焦一个抓手,就是要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省格局,研究制定我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动2021-2025法治甘肃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见效。探索建立法治建设评估制度,扎实做好2023年中期评估工作,确保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加强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建立法治为民办实事常态化机制,省级层面每年研究确定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示范引领市县各级加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力度,不断增强群众法治安全感获得感。 “围绕一个重点,就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谢又生表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部署,推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倒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谢又生表示,紧盯一个大局,就是紧紧围绕省委“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总体部署,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化立法支撑,科学拟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全力推动党中央关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亟须、人民群众急盼的立法项目优质高效完成,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坚持一个中心,就是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努力让群众在每一项立法、每一件执法、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谢又生说,统筹提供法律服务,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变化,以打造“司法行政法律服务110”为契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无极五注册平台官网_【二十大代表在基层】杨武:努力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
原标题:【二十大代表在基层】杨武:努力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韦德占 “有机会亲身经历我们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盛会,感受鼓舞人心、激昂奋进的会场氛围,我感到无上光荣,无比自豪……” 11月3日,在甘南大剧院,甘南州党政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两代表一委员”、宗教界人士共350余人齐聚一堂,聆听党的二十大代表、甘南州州长杨武所作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报告。 “通过参会及学习,我自己有五方面的深刻感受。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感受特别深刻;二是对庄严神圣而又隆重热烈的大会氛围感受特别深刻;三是对我们这个百年大党无与伦比的自信与成熟感受特别深刻;四是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感受特别深刻;五是对会议周密细致、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感受特别深刻。”杨武分享着自己的参会感受。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南州立足全州实际,统筹保护、发展、稳定、强基四件大事,围绕推动经济结构向生态经济方向战略转型、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农牧村和农牧民发展短板、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提升甘南整体形象等重点领域,实施了“环境革命”“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文化旅游标杆村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及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等一系列决策,开创了甘南州发展历程中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发展质量效益最好、基础设施提升最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 “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绝对贫困全面消除、生态文明建设升级加力、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市场活力有效激发、社会大局安定有序、政府效能加快提升……”细数甘南十年间的变化,杨武的话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甘南大地落实见效,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努力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在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杨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