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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五平台_胡焯:全面贯彻落实“十项措施”倾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营商环境

  原标题:胡焯:全面贯彻落实“十项措施”倾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营商环境   9月15日,全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在兰州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政法机关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倾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张海波主持会议,朱玉出席会议。   胡焯强调,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的办案理念,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着力营造“兴商”法治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妥善解决涉企信访诉求,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营造“护商”稳定环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和法律服务水平,着力营造“重商”发展环境。要落实落细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建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着力营造“亲商”政务环境。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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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登录平台_甘肃省组团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总金额逾11亿元

  中国甘肃网9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于9月8日至11日在厦门市举行。9月15日,记者自省商务厅获悉,该厅组织兰州、金昌、张掖、平凉4个市州和兰州、金昌、天水、张掖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甘肃省代表团,共200余人参加了本届投洽会。   本届投洽会以“新发展格局下的国际投资新机遇”为主题,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820多个工商经贸团组、4900多家企业、5万名客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展参会。本届投洽会我省展区突出宣传了我省区位优势和对外开放平台的投资环境、重点项目。由兰州新区、4个国家级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分别确定一个产业招商方向进行展位宣传推介,各参会市州组织本地企业在我省展区进行了名优商品展示。   本届投洽会我省代表团参会参展成效显著。在招商引资方面,兰州市举办了“招商引资恳谈会”,签约4个项目,签约总金额达11.73亿元。金昌经开区与厦门科华恒盛电子能源有限公司就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项目签订2亿元投资意向协议。张掖经开区签订年产1万吨硫醇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华谊汇农仓储中心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贴面板项目、年产1万吨腐植酸有机肥料产品生产线项目和年产1万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产品生产线项目合同,合同额3.86亿元。在商品贸易方面,投洽会期间,我省展区引人注目,苹果、葡萄酒、中药材、牦牛肉干、杂粮等特色产品吸引大量宾客参观品尝。甘肃康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安圣农业有限公司签订6500万元高原夏菜销售合同。甘肃储恒源贸易有限公司与西班牙西里酒庄厦门办事处签订800万元红酒采购合同。平凉市甘肃西物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静宁常津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本地蔬果销售市场初步达成了产销协议。   投洽会期间,我省代表团赴相关有来甘投资意愿的企业进行了考察和项目对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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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五平台注册登录_第三季度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 马廷礼主持 张锦刚出席

  原标题:第三季度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   马廷礼主持 张锦刚出席   中国甘肃网9月1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石丹丹)第三季度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15日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马廷礼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张锦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第二季度民营企业座谈会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党锡江、车团结、叶仁航、雷菊芳、李忠鑫、王泽龙等6名民营企业家和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马廷礼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坚定信心不动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找准定位、加快发展、作出贡献。要抢抓机遇开新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加强与甘肃省重大战略和建设项目的对接,搭上顺风车、捕捉新商机,为塑造传统产业新优势贡献民营企业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用足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解决好“进得来”“起作用”“能持久”的问题,用心用情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优势传统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进程。   张锦刚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梳理企业诉求,及时督促落地见效。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广阔平台,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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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五平台注册登录_定西安定区多措并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俞树红   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既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载体。   如何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快构建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安定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创出了一条“补短板、挖潜力、打基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补短板 引水上山保产量   定西十年九旱,安定区旱塬多。作为全国重要的马铃薯种植基地,如何确保在旱情条件下马铃薯产量不减产?近年来,安定区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在鲁家沟镇将台村半山坡建起了马铃薯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区。   8月27日,记者驱车来到示范区山顶,映入眼帘的是几块牌子:“引水上山,旱塬变良田”“引水上山,实施水肥一体化,是山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出路”。   “你看,这是实施水肥一体化建设良田,滴管铺设田间,马铃薯生长没有受到旱情的影响。”鲁家沟镇副镇长费学锋指着山坡上绿油油的马铃薯苗说。   走进机房,一台大型水肥一体机正在运转。费学锋介绍,这是水肥一体化示范区的核心技术区,按照比例将肥料配施后从这里通过滴管流进山坡田间。   机房门口,偌大的蓄水池内几名施工人员正在紧张施工。费学锋说,待蓄水池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有更多的旱塬变为良田。   定西聚鑫牧草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聚东深有感触地说:“今年采用了智能水肥一体化技术,加上膜下滴灌,虽然遇到了旱情,但1000亩马铃薯也能稳产、高产,亩产预计可达到6000斤以上。”   据了解,这种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较常规施肥减少30%,省工80%,目标产量为2500公斤,亩节本增效1000元以上。   马铃薯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区正是安定区为实现马铃薯生产集约化、智能化、高效化管理和提质增效、绿色生产迈出的第一步。   挖潜力 优势产业挑大梁   “我们把优势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落实特色优势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以产业园为载体、龙头企业为带动、合作社为纽带、农户种养为支撑,实施马铃薯、草牧、蔬菜三大特色优势产业翻番行动。”安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说,利用3年时间,安定区优势产业产值将由83亿元增加到150亿元以上。   安定区围绕打造全国马铃薯产业“洼地”,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实施种薯、基地、产量、加工、仓储“五大倍增计划”,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规模化种植模式,形成了马铃薯集群化精深加工体系,成功创建全国马铃薯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原原种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优势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020年,安定区外销鲜薯55万吨,精淀粉、全粉等马铃薯制品1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在做好马铃薯优势产业的同时,安定区狠抓草产业发展,围绕打造西部最大草牧“基地”,坚持“草畜联动、两畜并举”,以省级现代生态草牧产业园建设为抓手,推进草业深度开发和草畜一体化发展。正在实施的硕鑫农科5万头生猪育肥场、雪顿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宝利万头肉牛育肥基地等重点项目,培育了民祥牧草、现代草业、巨盆草业、伊兰纯等重点龙头企业。草产业不断壮大后,安定区抓住机遇,成立西北首个草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使草品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肉羊、肉牛等畜禽饲养总量达到316万头(只)。   高原夏菜是安定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个优势产业。区上以设施化提产量、绿色化提品质,扩大日光温室、钢架塑料大棚等标准化设施种植规模,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申报认证,加快内官蔬菜产业强镇、鲁家沟川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大路菜向精细菜、高档菜转化,使冷凉蔬菜销往全国57个大中城市。   打基础 工业产业大突破   安定区牢固树立追赶发展意识,建立追赶发展机制,聚焦城市服务和工业主导发展类型,坚持龙头带动、产业升级、基础先行、城镇支撑、攻坚突破,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韧劲更足、动力更强的良好势头。   城乡一体化发展,必先实施城市扩容。安定区在旧城改造中,打通“断头路”,加快构建“南北通、东西畅”的城市交通网络;搞活新城区,发展汇集多种功能的城市综合体,促进城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加速集聚人气,提升新城活力。新建一批项目,实施固强补弱、提质扩容,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兰定一体化协同创新发展试验区,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也为工业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安定区立足地方特色产业资源,大力实施“工业产业大突破年”行动计划,使全区规模化工业企业达到39户,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6户。尤其在实施“三化”改造提升“旧动能”期间,依托蓝天集团、薯香园、鼎盛淀粉、薯宝农科等龙头企业,实施马铃薯淀粉废水蛋白提取、马铃薯休闲食品生产中心和储运加一体化、马铃薯调和粉生产线等一批重点项目,精淀粉、全粉、变性淀粉及主食化产品加工能力达到70万吨,形成全国重要的食品级淀粉生产基地、马铃薯主食化加工集群和变性淀粉及衍生产品加工集群。   同时,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培育“新动能”,实施高端装备专用核心零部件智造、年产10万吨生物质炭基肥、华家岭西风电场、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一批重点项目,成立中医药、农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大中成药新产品和健康养生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新医药、新材料、新肥料、新能源产业,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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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5平台_张掖山丹:执行干警雷霆出击 “控人”“扣车”双行动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执行干警雷霆出击 “控人”“扣车”双行动   按照“百日攻坚”执行行动部署要求,近期,张掖市山丹县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迅速出警扣押车辆,加大财产查控力度   近日,通过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线索,执行局迅速出警,安排执行干警奔赴兰州市、武威市民勤县,历时两天,成功查找并扣回两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促进案件履行。   王某申请执行程某借款合同一案,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奥迪车,并已被交警部门查扣。9月8日下午,申请人向承办法官提供了车辆线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车辆被转移,执行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车辆所在地兰州市进行扣押。9月9日上午6时,执行干警即驱车前往兰州,到达兰州后,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立即投入工作,于下午一点找到车辆,并联系被执行人办理扣押手续。该车辆成功扣押后,执行干警于次日清晨又赶往另一目的地民勤县,执行另一起案件。山丹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掖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过网络查控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黑色奔驰车,通过民勤法院执行局的协助,执行干警及时将该车辆查找并控制带回。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公安临控终被找回   “山丹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吗,我们是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局,我局辖区派出所已经将你单位申请临控的被执行人临控,请速来办理。”9月11日上午9时,执行局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出警前往临控地。王某申请执行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长期在外逃避执行,且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遂依法将刘某纳入了公安部门的临控名单。中午12时,执行干警赶到临控地,向被执行人释法说明,但其依然拒不履行,最后将其带回,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   山丹县法院执行局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找和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努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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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5首页_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暨案例选编(一)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副庭长何抒、综合办主任危浪平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9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前所未有挑战,全国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重心,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坚持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一,法庭布局不断优化。近年来,全国法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区域布局。截止今年8月,全国实际运行的人民法庭10145个,其中乡村法庭6201个、城区法庭1234个、城乡结合法庭2710个,实现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全覆盖,区域布局总体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执法办案成效显著。全国人民法庭立足核心职能,妥善处理大量征收征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16至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收案2040.8万件,审结2027.5万件,收结案约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5%,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司法为民落实到位。参与“一站式”建设的人民法庭约占总数的60%,大大释放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潜能。巡回审判辐射力显著增强,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和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建设,助力人民法庭决策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促进治理取得进展。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蓬勃发展,驻庭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明显上升,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明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效能明显提升。   第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人民法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法庭干警队伍,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刘春荣、周淑琴、钱继红同志,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吕仙华、亓民川、赵立梅同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本科及以上学历干警占在编干警比例超过80%,基层社会治理中人民法庭的法律专业人才优势突出。   第六,基础保障明显改善。在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全国人民法庭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水平都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法庭经费保障净增长2.22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国人民法庭基本实现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全覆盖,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基本实现科技法庭配备,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推广迅速,人民法庭科技应用能力水平大踏步赶上新时代。   二、制定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的制定出台,在我国人民法庭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划时代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意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个便于”。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党中央在新发展阶段作出的战略部署。《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始终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   第二,《意见》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坚持“三个服务”。人民法庭工作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找准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意见》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主动回应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坚持“三个服务”,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唤,也是新时代人民法庭自身优势的凸显。   第三,《意见》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坚持“三个优化”。人民法庭的优势在基层,生命力也在基层,必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始终遵循人民法庭发展规律。《意见》要求综合考虑城乡差异,优化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实现人民法庭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需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35条,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为引领,主要包括七大方面内容:   第一,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这是新发展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意见》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四方面作出规定,对“三农”、粮食安全战略、种业安全、“三权分置”等问题作出具体回应。   第二,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制度起源于土地革命时期,组织体系覆盖整个基层社会,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全世界司法制度中独树一帜。《意见》从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相关纠纷审理规则等五方面作出规范。提出要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第三,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在司法领域就是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意见》从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解决送达难、推进直接执行机制等六方面作出规范,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作出回应。   第四,深化人员管理机制改革。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办理了基层法院四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232件。此外,人民法庭还承担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人力资源紧张是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意见》立足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从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干部锻炼培养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和保障制度、加强履职保障等五方面作出规范,提出要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制约监督,提高审判效率;坚持以案定员、以任务定员,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推动人民法庭庭长轮岗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法院院领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具有人民法庭庭长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配、员额法官从具有3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法官助理中优先选任的工作机制。   第五,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重大变化,承担审判职能的同时,还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意见》从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两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建立与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相适应的法庭考评体系,适当增加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考核权重,重点考核“化解矛盾”的质量与效果。鼓励基层法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第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意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保工作、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强购买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和规范化、加强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等五方面作出规范。要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科学论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人民法庭办公办案和辅助用房得到充分保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业务装备配备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信息化建设应用效果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外观标识完全统一,人民法庭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第七,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组织领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汇报协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定期或者不定期就人民法庭工作向当地党委作专题汇报,推动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强基导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要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地方三级人民法院院长抓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思路,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将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基础,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确定1-2个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加强调研,解决问题。   为了便于大家更为全面、直观、生动地了解人民法庭建设实践情况,本次发布会还将同步发布16个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司法能力不断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法发〔2021〕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现就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1.重要意义。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需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强基导向,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有效发挥桥梁、窗口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   3.坚持“三个便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主动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新期待,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不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   4.坚持“三个服务”。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发挥面向农村优势,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面向基层优势,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发挥面向群众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5.坚持“三个优化”。综合考虑城乡差异,一要优化法庭布局。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二要优化队伍结构。结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信息化发展状况、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建立并实行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三要优化专业化建设。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实现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需要。农村地区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人民法庭建设;城市近郊或者城区,可以由相关人民法庭专门或者集中负责审理道交、劳动、物业、旅游、少年、家事、金融商事、环境资源等案件;产业特色明显地区,可以由专业化人民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特定区域或者特定产业的案件。   三、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深入贯彻粮食安全战略,积极参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服务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助推种业振兴。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征用征收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7.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纠纷,落实“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推动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其他劳动权益。   8.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源头化解,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活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农村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促进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和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   9.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推动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助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10.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利用辖区党委组织优势,与城乡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联建共建,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促进完善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寻乌经验”等做法,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核和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等政策制度,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11.明确参与基层治理途径。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没有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可以向乡镇、社区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可以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但是不宜在诉讼外对已经立案的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应当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大数据研究报告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服务科学决策。   12.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加强辖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强化与当地乡镇街道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及时掌握和研判综治矛盾纠纷信息,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工作平台,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形成基层多元解纷网络,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员进人民法庭、法官进基层全覆盖,加强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的实践应用,充分释明调解优势特点,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13.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诉前或者诉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推动裁判文书网、人民法庭信息平台与普法宣传平台对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14.完善相关纠纷审理规则。人民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审理依据和裁判标准不明确等类型化问题,可以及时按程序报告。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对辖区内反映强烈、处理经验成熟的问题以纪要、审判指南、参考性案例等方式及时明确裁判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适时就重点法律适用问题出台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15.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用好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措施,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力度,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依法妥善审理养老育幼、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案件,促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涉军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16.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在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或者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建立健全诉讼服务辅导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调解、开庭等事务现场辅导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质效,更加方便群众就近起诉、办理诉讼事务。有条件的人民法庭,可以设立视频调解室,提供跨地域视频调解等服务。   17.完善直接立案机制。推进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者基层人民法院派驻立案机制。推进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务,确保能够作为立案协作端办理跨辖区、跨县、跨市、跨省立案。适应人民法庭辖区主导产业或者中心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收案范围。   18.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则,健全审判组织适用模式,推行在线审理机制,依法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等,积极推广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   19.推动解决送达难。发挥数字化时代电子通讯优势,加强电子送达,推行集约化送达方式。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发挥其熟悉社区情况、了解辖区人员信息的优势,综合运用现代和传统手段破解送达难题。   20.推进直接执行机制。探索部分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的工作机制,由人民法庭执行更加方便当事人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可以根据人员条件设立专门执行团队或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执行。案件较多的人民法庭,探索由基层人民法院派驻执行组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纳入执行人员名册,案件纳入统一的执行案件管理平台,切实预防廉政风险。   六、不断深化新时代人民法庭人员管理机制改革   21.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独任庭、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落实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实际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统一。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适应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建设需要,配强审判辅助力量,探索完善符合实际的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   22.探索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案定员、以任务定员,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或者安保人员,逐步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人民法庭配备3名以上审判员;可以根据辖区面积、人口、案件数量、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合理调整人员配置。针对部分人民法庭人员编制不足、人民法庭之间办案数量不均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协调地方编制部门,建立省级层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基层人民法院要在核定编制内将编制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   23.完善干部锻炼培养机制。探索建立基层人民法院新入职人员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无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新晋人员尤其是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优先到人民法庭挂职锻炼,基层人民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人员之间定期轮岗交流等机制。人民法庭庭长在同一职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交流。提拔晋升时适度向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干警倾斜,选配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时,具有人民法庭庭长任职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额遴选时,具有三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法官助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应当接收适当比例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法官。积极争取省级人社部门支持,建立聘用制书记员便捷招录机制,推动下放招聘权限,减少招聘环节;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定向培养模式,委托定点学校定向招生、培养,毕业后回原籍人民法庭工作。   24.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和保障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选任及退出机制,落实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为补充以及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等规定。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等研究落实现有政策规定,加大经费投入,规范使用范围,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庭案件审理的积极性。   25.切实加强履职保障。完善人民法庭干警精准培训机制,设置与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相对应的培训内容,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干警依法履职能力。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的,应当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人民法庭干警及其近亲属受到人身威胁的,协调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依法加强对人民法庭司法警察的履职保护。推动完善法院因公伤亡干警特殊补助政策。积极落实中央有关因公牺牲法官、司法警察抚恤政策,认真做好“两金”申报、发放和备案工作。鼓励各地法院为人民法庭干警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建立健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   26.完善考核内容。探索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专门考核办法,综合考虑执法办案、指导调解、诉源治理等因素,适当增加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等考核权重,重点考核“化解矛盾”质效。建立健全与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相适应,区分人员类别、岗位特点的考评体系,制定针对性强、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可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量化为主的方式,科学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采用加权测算等计算方法,合理设置权重比例。坚决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和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干警减压。乡村振兴服务任务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好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先试。   27.优化考核指标。执法办案考核应当遵循司法规律,综合考虑案件类型、繁简程度、适用程序、巡回审判等因素,包括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等基本内容。指导调解考核应当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据,通过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比、调解案件成功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等指标,量化指导调解的数量和效果。加强诉源治理考核,对于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矛盾纠纷研判通报、司法建议等可以考核次数,对于推动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召开综治联席会、重大事项法律风险提示法律意见等,既要考核量化次数,也要考核质量效果。   八、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保障   2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论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人民法庭办公办案和辅助用房得到充分保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业务装备配备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信息化建设应用效果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外观标识完全统一,人民法庭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29.加强法庭安保工作。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是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民法庭庭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善安全防范设施装备配备,每个人民法庭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爆安检、防暴防护等设备。强化案件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突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司法警察部门对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督察指导培训,增强干警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加强人民法庭与驻地公安派出所联防联动,推动有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驻庭警务室。   30.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推动适时调整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经费保障力度,增加对车辆、安保设备、信息化运维等支出投入。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人民法庭经费保障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运用好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帮助解决办案经费保障和物资装备建设等问题。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继续落实好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和干警工作津贴、补贴等政策,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在人财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对于已经实施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地区,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积极争取由当地财政保障人民法庭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费,由高级人民法院争取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下放人民法庭新建、维修等经费项目审批权。   31.加强购买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规范化。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人民法庭编外人员配备保障,梳理适合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范围和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向社会购买服务,建立健全公开竞标、运营监管、业务培训等制度,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保障。完善事务性工作的集约化管理工作流程,探索组建专业工作团队,集中办理文书送达、财产保全等事务。   32.加强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强化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应用,加强对人民法庭数据的收集、填报、分析和运用,实时监测办案数据,全面掌握人民法庭工作动态,准确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建设,发动基层人民法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参与宣传工作,及时推送人民法庭工作成效、典型案件,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加大人民法庭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展现人民法庭干警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人民法庭“两个平台”建设情况应当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考核内容。   九、有效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   33.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推动队伍教育管理走深走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34.加强汇报协调。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就人民法庭工作向当地党委作专题汇报,推动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强基导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困难。   35.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地方三级人民法院院长抓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思路,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将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基础。各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应当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查研究,高级、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应当确定1-2个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并适时调整,经常性到人民法庭调查研究。强化发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实际作用,加强归口管理,统筹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定期研究解决人民法庭在职能发挥、人财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思路举措,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当地社会治理体制。   本意见自2021年9月22日起实施,之前有关人民法庭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