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是甘肃省内红色资源富集地之一,据文旅主管部门的普查报告显示,定西市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遗存就有158处之多。近年来,定西市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红色基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囿于立法的缺失,部分未纳入文物保护范畴的红色资源仍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困境。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好的传承。”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尚慧介绍,定西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地方红色资源的立法保护传承。2021年7月30日,定西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甘肃省首部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全省对此专门立法的先河。《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对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实施,为加强当地红色资源保护提供了法治途径,实现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条例》还以依法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打造红色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依托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在优化红色资源结构的同时,打破了地域限制,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近年来,定西市人大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因需、应时、统筹、有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特别构建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立法联络员制度,以“小快灵”形式推进地方立法,确保每一件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