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沈涧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全省中心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维护公平正义,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