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月29日召开。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青林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45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修正草案)》、《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废止《甘肃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兰州、嘉峪关、天水、庆阳、甘南和定西等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说明。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余建作的甘肃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明明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听取了余建作的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作的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作的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还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雷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