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和省政府第13次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经省政府同意,8月21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向陇南、定西、庆阳、白银、天水、平凉、临夏、甘南等市(州)受灾地区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亿元(中央、省级各1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和省政府第13次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经省政府同意,8月21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向陇南、定西、庆阳、白银、天水、平凉、临夏、甘南等市(州)受灾地区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亿元(中央、省级各1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